| 深化服务型工商建设 扎实有效推进依法行政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大连市工商局紧密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从端正执法理念、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素质等关键环节入手,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工商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一、建设服务型工商,创新行政执法理念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坚持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办大案、办民心案,让执法人员在维护法律尊严和人民利益的执法实践中,领会依法行政的真谛,增强执法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去年以来,全局共查结制假售假、虚假广告、商标侵权、合同欺诈、商业贿赂、行业垄断、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2万余件,特别是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制度,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了广大市民的消费安全,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二是坚持合理行政,牢固树立服务发展的理念。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行政执法的全过程,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在执法中着眼于发展,着眼于服务,既严格执法,又不机械执法,做到宽严相济,合理行政。我们制定的《关于对一般性违法经营行为实行“行政预警制”》的规定,对企业无主观恶意且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实行告之教育,不予经济处罚。尤其是对由于历史原因普遍存在的超范围经营、出资不实等行为,并不是“一罚了之”,而是本着重教育、重规范、重疏导的原则,积极帮助企业进行整改,体现了科学化管理、人性化执法,营造了宽松的发展环境。两年来,先后通过预警制规范了3000多户企业,得到了社会赞誉。三是坚持科学行政,牢固树立信用兴商的理念。把诚信建设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在全国率先实行企业免检制度,近两年我们每年都对近千家内资企业和上百家外资企业实行免检。同时,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将全市企业按照信用等级分类,实施不同的监管政策,奖优罚劣,通过强化信用监管,增强企业的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有力地推进了诚信大连建设。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们注重强化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保证。首先,依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的要求,进行了监管模式、注册方式、事权划分和收费方式的改革,进一步解决了行政执法工作中“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围绕行政执法的实体与程序环节,先后制定、完善了40多项制度规定,有效推进了行政执法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一是,为解决执法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规定了市局、分局、工商所和各业务部门以及每个执法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严肃行政责任追究,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位。二是为解决行政处罚随意性大的问题,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细化了795项罚款裁量幅度,缩小了办案人员的权力空间,防止了权力运用上的随意性,避免了执法畸重畸轻的现象,也有效防止了执法腐败。三是为解决行政执法中乱扣乱罚的问题,制定了《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那些情况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措施和应当执行的程序规定,基本消除了野蛮执法行为,树立了文明执法新形象。四是为加强执法监督,制定了案件会审、督察制度,重点明确了案件的调查、定性、处罚的监督程序,变过去个人定案为集体定案,变封闭式办案为开放式办案。五是为解决职责不清、交叉办案等问题,制定了《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所综合监管实施办法》和《大连市工商局行政处罚若干规定》等项制度,进一步理顺了执法关系,优化了执法资源。此外,去年以来,为保证食品安全,提高处理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还制定了《大连市工商局食品管理监管工作责任制》、《大连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和《大连市工商局食品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了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保证了依法行政。几年来,市工商局没有发生行政败诉和行政赔偿案件。 三、实施阳光政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阳光政务是执法监督的最有效形式。为推进依法行政,从2004年开始,我们以“阳光所”建设为载体,全面实施阳光政务。按照政务“五公开”、窗口“四个一”、缴费“三分离”、巡查“两档案”、监管“一口清”和执法“零投诉”的阳光所建设标准,努力实现政务公开与所务民主、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服务态度与行政效率、执法与服务、软件与硬件的“五统一”,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监督制约的新机制。一是拓宽了执法监督的内容。比如,我们在以往政策法规、机构职责、程序时限公开的基础上,还实行了执法纪律和处罚结果公开,做到了透明办案,让管理相对人监督。二是拓宽了执法监督的渠道。通过聘请特邀监察员,定期组织人大、政协委员明查暗访等措施,及时听取意见,改正不足。根据政协委员的建议,市局制定了对处罚企业的回访制度,进一步加大了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去年以来,召开近百次专题汇报会、座谈会,走访人大、政协委员和管理相对人近千人次,发放征求意见函2万多份,特别是对千余户被处罚企业和个人进行了回访,满意率达到80%以上。三是改进了执法监督的手段。通过加强行政执法办案监控网络建设,提升了执法监督的技术手段,不仅使企业能够及时地在网上了解我们行政执法工作的相关内容,还有效地实现了对立案、审案、结案的全程监督,变过去的主要靠事后惩处,为现在的事前预防监督和事中过程监督,使执法监督延伸到了行政执法的全过程。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的创新和完善,确保了权力与责任的统一,真正做到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 四、提高队伍素质,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在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上下功夫。为此,我们每年都投入上百万元用于干部的教育培训。针对干部的素质现状和行政执法的实际需要,一是增强培训的系统性。制定了《工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方案》和《工商系统2001—2005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先后组织了《公司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产品质量法》、《行政许可法》等“七法六条例”的全员培训。二是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先后进行了执法监控网络、行政执法证据学、行政复议和应诉、办案查帐方法与技巧、计算机应用等知识技能的培训,干部对法律法规的实际运用能力进一步提高。三是增强培训的实效性。组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在网上开展经常性的案例分析等培训活动,使培训与执法实践更加紧密结合。同时,为调动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培训质量,我们作出三项规定:一是逢进必考;二是逢训必考;三是持证上岗。近两年以来,组织了相关培训126期,参训人员8300人次,全部参加了闭卷考试,考试不及格人员,不仅要取消当年的评奖评先,补考不合格的还要待岗。目前,全局已有2096名执法人员考取了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并有1577人经考试获取了大连市公务员计算机中级资格证书。 多年来,大连市工商局曾被辽宁省评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标兵单位;被国家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5年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首批全国文明单位;连续5年在全省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考核中名列第一。 “十一五”期间,市工商局按照《纲要》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二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实行案件查办工作“三分离”,实现计算机网络化管理;三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五年内实现新一轮工商行政管理主要法律法规的全员培训,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达到基层工商所的执法人员人人依法办案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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