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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办党组会议(研究人事工作的会议除外)、主任办公会议的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负责以法制办名义召开的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以法制办名义起草的文件的审核、呈报和印发工作。负责对法制办受理的各种文件进行分拨、催办和督办工作。负责法制办的文秘、机要、档案、机关人事、监察、劳动工资、财务、印鉴、信访、保密、外事、接待、保卫、退休人员、办公设备、车辆、用品等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协调工作。负责法制办电子政务及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大连法制”网站的信息输入和技术维护工作。负责与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法制机构的联络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调研处:
  负责对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府法制工作的综合指导和调研。负责大连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对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考核协调,参与市政府有关依法行政的重大决策的调研工作。拟定全市政府系统依法行政实施意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起草政府法制工作综合性文件、总结、报告、讲话,主办《政府法制工作》。负责起草市政府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报告全市推进依法行政情况材料。协调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政府法制系统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组织政府法制理论的咨询、研究、宣传工作。负责本级政府有关WTO法律事务的咨询服务工作。指导大连市行政法学研究会工作。
 
行政立法处:
  统筹市政府行政立法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立法项目预测、调研和市政府年度行政立法计划的制定工作。负责起草和组织起草、调研、审核、论证、协调、修改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并按法定程序办理呈报、审定、发布事宜。负责定期评价和清理市政府规章。负责有关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修改、废止、编篡工作。负责承办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的书面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办理有关政府规章报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立法体系的研究及政府行政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工作。负责《大连市政府公报》中英文版本的编审等工作。参与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的改革工作。
 
执法监督处:
  监督全市行政执法活动。负责对全市行政机关、执法机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执法建议。负责对全市行政机关及执法机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检查指导。负责对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和综合执法进行调研、考核、指导。负责对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全市行政执法机关(机构)的主体资格审核,执法人员证件、标识的监管,执法案卷的评查。负责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的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建立和实施有关听证制度。负责对行政机关、执法机构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
 
行政复议应诉处:
  承担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执法机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负责处理或者转送申请人对有关抽象行政行为提出的审查申请。承办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的答辩工作。承办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受理并审查有关行政赔偿请求。负责对全市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等业务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协调市政府法律顾问组工作。
 
备案审查处:
  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对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执法机构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市政府所属部门通过新闻媒介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通告的事前审查工作。负责对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审核意见。负责协调或组织市政府及政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评价和清理工作。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申请人提出的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事项。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异议。查处违反规定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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